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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纤维板行业现状及前景分析

发布日期: 2016-12-14  浏览人数:

      人造板是以木质原料或其它植物纤维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板材,主要包括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秸秆板、竹材人造板等种类,其中胶合板、纤维板、刨花板较为常用,产量占人造板总产量的80%以上。由于具有原料来源广泛、物理稳定性强,不存在木材的树节、虫眼、开裂等天然缺陷的优点,能使劣质原料变成幅面宽阔的优质板材,人造板已逐步成为木材的主要替代品。一般而言,1.5-1.8立方米的木材可生产1立方米的人造板,而1立方米的人造板可达到3-4立方米木材的使用效果。人造板工业高效地使用了木材资源,是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也是世界林产工业的支柱产业。其中,纤维板的生产资源利用率高,产品材质细密、性能稳定、边缘紧密便于加工,并充分利用林业剩余物、次小薪材和人工速生丰产林等资源发展人造板以替代大径级木材产品,近年来在产量迅速增加的同时,在人造板产品结构中的份额也越来越高,到2011年已占人造板产量的21.08%,相对于2000年提升了5.19个百分点。预计在我国家具、木地板、房地产、建筑装修行业快速发展的推动下,纤维板的需求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目前,我国已发展成为世界纤维板生产和消费第一大国,且已成为世界上纤维板增长最快的国家。从2000年到2009年,我国纤维板产量增长508.61%,年均增长率17.66%。2011年,我国纤维板产量4,954万立方米,约占世界产量的50%以上,我国从纤维板的进口大国逐步转变为出口大国(数据来源: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纤维板分会)。纤维板可分为低密度纤维板、中密度纤维板和高密度纤维板。低密度纤维板又称软质纤维板,其特点是密度不大、物理力学性能不及硬质纤维板,主要运用于建筑工程中的绝缘、保温和吸音、隔音等方面。中密度纤维板和高密度纤维板的特点是幅面大、结构均匀、强度高、尺寸稳定变形小、易于切削加工、板边坚固、表面平整、便于直接胶贴和涂饰。高密度纤维板是在中密度纤维板的基础上发展、派生出来的,目前尚无统一的国际标准。在我国,中密度纤维板的密度一般为450-880kg/m3,主要适用于家具制造以及建筑、车船制造和家用电器等行业;高密度纤维板的密度在880kg/m3以上,厚度一般在8mm以下,可用于制作强化木地板、电子行业生产用垫板和装饰板等高档装饰材料和包装材料。我国纤维板工业起步初期,主要是以湿法硬质纤维板为主。由于湿法硬质纤维板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特别是废水污染问题严重,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已逐步被中(高)密度纤维板所替代。中(高)密度纤维板采用干法工艺生产,解决了废水污染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成为纤维板中发展最快的品种。
国家发改委颁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其中“次小薪材、沙生灌木和三剩物的深度加工及系列产品开发”属于该目录中鼓励类项目,按相应规定享受优惠政策。2007年8月10日,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印发《林业产业政策要点》(林计发【2007】173号文)(以下简称“《要点》”),全面、系统地明确了在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扶持林业产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明确提出鼓励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筹集扩大再生产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龙头企业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要点》提出的重点鼓励发展领域包括: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支持国有、集体、民营单位和个人参与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鼓励支持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鼓励人造板企业推动林板一体化发展;重点培育以品牌、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大型人造板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发行人以次小薪材、三剩物等为原料采用干法工艺的纤维板制造,强化木地板等木竹材精深加工等均属于《要点》所鼓励的重点发展领域。
 
主要税收优惠政策体现在两个税种。增值税方面:2011年11月21日发布的财税[2011]1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刨花板、纤维板、细木工板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延续了国家对纤维板行业历来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所得税优惠方面:2008年9月23日国家发布了财税[2008]47号《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综合利用锯木、树皮、枝丫材等原料生产的人造板及其制品所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以上两项税收优惠政策长期有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目前还未规定截至时间。
纤维板市场发展趋势和特点
 
作为木材的良好替代品,纤维板广泛应用在家具、木地板、建筑、装饰等行业,相比其他同类产品品质、性能更加优良,在林木资源短缺的背景下,纤维板的市场需求量不断上升。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纤维板的市场需求保持快速增长,经过2003年、2004年、2005年高达30%以上的增长速度后,2006年纤维板的销售数量增长速度下降至20%左右,但绝对数量增长仍很大;预计未来几年,纤维板的市场需求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目前纤维板市场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1)市场前景广阔
 
全球性木材资源短缺已是不争的事实,世界性的木材供需矛盾客观上促进了人造板工业的迅速发展。我国是世界上森林资源比较贫乏的国家之一,相对木材的需求比较,可供采伐的成熟林明显不足,因此,每年都要从国外大量进口木材,而且数量在逐年增加。据有关部门估计,今后我国每年的木材缺口将达到4,000万立方米-6,000万立方米,木材供应的缺口越来越突出。发展纤维板工业有利于缓解我国木材供需矛盾,是节约木材资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国际化继续推进的重要历史时期,未来,随着居民消费能力的增强和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在装饰、家具、包装、造船、汽车等各个行业对纤维板的需求将迎来新的增长高峰,人造板行业正面临新一轮景气周期。
(2)单线产能较低
 
2011年末,我国人造板制造工业企业达4,636家,比2010年减少了22.73%,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但平均单线生产能力仍然不超过8万立方米/年,小于国外公认的单产10万立方米/年的最佳经济规模,单线产能较低导致对木材的综合利用率普遍较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将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列为“限制类”建设项目,近年来,我国的小型纤维板生产线已呈现逐步被淘汰的趋势。特别是目前国内约70%的产品为中低档普通纤维板,而25毫米以上超厚板和3毫米以下的超薄板只有少数几家采用进口连续压机设备的企业才能生产。
 
(3)发展面临调整
 
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于2009年11月联合发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人造板产量稳定在1亿立方米,人造板、木地板、家具、木门等优势产品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出口国地位。同时,《规划》限制新建单线年产规模在5万立方米以下的纤维板项目,淘汰现有林业生产能力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小型人造板企业、湿法生产纤维板的林产品,人造板为主的木材加工企业将得到全面整顿。《规划》还提出,推进林业品牌建设和市场准入,用两年时间对已颁布的70种人造板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开展中国名牌林产品的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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